胡钦春:舍身尽职铸警魂

11

(为了民族复兴·英雄烈士谱)胡钦春:舍身尽职铸警魂

新华社武汉4月23日电(记者梁建强、李思远)面对穷凶极恶的歹徒,身中数刀后,他仍竭力缉凶,直至倒在血泊中。他叫胡钦春,牺牲前是湖北省宜都市公安局陆城派出所民警。英雄出生于1973年,共产党员。

2014年3月29日晚8时许,宜都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报警称,宜都市第一人民医院旁建行处有一名群众被打,值班民警胡钦春和同事朱太林迅速赶赴现场处置。在一家烧烤店附近,找到涉嫌打人的鄢某等3人。

胡钦春上前盘问时,嫌疑人鄢某拔腿就跑。胡钦春对年长的朱太林说:“你把这两人看好,我去追。”追赶约300米,至宜都市工人文化宫旁一偏僻小巷内,犯罪嫌疑人鄢某突然持刀暴力对抗,致使胡钦春颈部、胸腹部多处受伤,鄢某逃窜。

胡钦春:舍身尽职铸警魂

监控拍到,当时的胡钦春捂着脖子和胸口,步履极为艰难。流血过多、身体十分虚弱的胡钦春对朱太林说:“我没力气了,快请求增援,把他抓回来。”这是胡钦春留下的最后一句话。

朱太林赶紧上前扶住他,发现胡钦春的脖子、胸部、腰部多处中刀,警服被血浸透。

胡钦春被紧急送往医院。经检查,他身中7刀,颈脉被割断、胸腔被刺穿。虽全力抢救,但因伤势过重,于当晚10时许离世。

宜都警方连夜组织警力对鄢某实施围捕,次日凌晨5时将其抓获。鄢某供述,胡钦春被捅好多刀后仍不放手,最后他使劲踹开才逃脱。

2014年7月,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民警胡钦春被害一案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,被告人鄢某公然对抗法律,犯罪情节特别恶劣,犯罪后果特别严重,社会危害性极大,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鄢某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。

牺牲时,胡钦春年仅41岁。2014年5月,他被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;2014年8月,被公安部追授为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称号。湖北省宜都市委追授胡钦春“优秀共产党员”称号;宜昌市总工会追授胡钦春“五一劳动奖章”。

英雄牺牲后,当地以他的生平事迹为原型,编排了楚剧《警魂》,不断在各地巡演,深受各界好评。 【编辑:黄钰涵】

平安健康2022年业绩报告:付费用户持续增长,公司整体毛利率显著提升至27.3%

“守正·创新——宜春版画作品文献研究展”在南昌开展

数读+航拍:感受深圳沧海巨变

谁是冲刺式捕食的最小动物?国际最新研究找到答案

浙江2021年前三季度生产总值52853亿元 同比增长10.6%

苏伊士运河搁浅致多重损失 埃及拟索赔10亿美元

光影寄情 福建宁德启动宁台光影摄影大赛

国庆期间全国文化旅游市场产品供给丰富

沙画|与时代同行,奏响团结奋进精彩乐章

认识历史离不开考古学

“央媒话厦门·中国改革开放45周年厦门行”集中采访启动

挺过“双重打击” 中国对全球投资者吸引力进一步增强

上海如何“阶梯向上”?

中国驻德使馆将防疫物资送交拉贝后代

郑军华:特别关注疫情防控中的“一老一小”

文章版权声明:除非注明,否则均为来打样虚拟现实打样原创文章,转载或复制请以超链接形式并注明出处。